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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逐步完善博士生招考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院特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细则如下: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1.我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院、导师申请要求者,终止申请程序。

2.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从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择优推荐进入学科综合审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院提出申请复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科综合审核

1.我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学科综合审核小组,由每位审核专家独立评判。考生可采取 PPT 汇报的方式,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学科综合审核主要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2)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审核时间、方式(含地点)

审核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10:00

审核方式:现场面试

审核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科技楼五楼纳米生物传感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27-68890070

4.审核结果公示

学科综合审核完成后,考生的学科综合审核排名将在我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查看。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审核程序、学科综合审核名单和学科综合审核排名

2.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我院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相关说明

1.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北中医药大学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