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好检验学院现有实验室场地和仪器设备,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促进我院实验室的发展,现就如何规范实验室管理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教研室与实验室的关系
教研室对实验室的项目和仪器设备进行业务指导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财产保管和实验准备。
二、仪器设备的购买与使用
由教研室负责写出中长期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购买计划,包括排序、名称、数量、产地型号、用途与性能指标、当年网上报价(人民币万元)与网址等(附件1)。检验学院在学校争取到政策和经费后,逐步解决。
精密仪器的标准化操作规程(SOP)卡由教研室负责写出,封塑。
所有教师均可使用检验学院实验室的所有精密仪器。在使用之前递交包含内容与时间段的申请,经过实验室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后免费使用,不熟悉仪器的必须在相关教师指导下才能使用,用完后要登记。
教师申报课题时可以根据需要填写检验学院的所有仪器设备。
三、仪器设备的维护
由实验室负责对所有精密仪器建档,包括排序、名称、数量、产地型号、用途与性能指标、价格、维护状态等(附件2)。
由实验室按需要负责写出仪器设备报修单(附件3),经过实验室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后递交设备处解决。
所有精密仪器必须有每次使用后的详细记录,特别是问题记录。
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湖北中药大学检验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